三、报考条件与要求
1.报考条件
(1) 报考专科层次考生应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或在籍的国民教育系列中专生(由在籍学校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2) 报考独立本科层次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或在籍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生(由在籍学校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毕业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提供假证者后果自负。
报考社区护理学、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对口专业的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报考社区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还须有护士资格证书。
报考其他专业者,原学专业不限,但须按要求参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规定的加考课程的考试。
2.考籍要求
参加自考助学班的考生,必须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开考专业设置的课程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成绩登入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系统;未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考试。在规定的学制时间内,参加了(或未全部参考)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而成绩(含实践课程)未达到全部合格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继续免费参加学校正在开设的助学辅导(但学校不再安排专门的助学辅导)。
四、助学学制与收费标准
1.助学学制:本、专科均为2年
2.收费标准:
报名考务费、考籍证工本费、教材资料费等按实收取。授课期间,考生食宿费用自理。
五、毕业文凭和学位申请
1.毕业文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参加自考助学班的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考核),取得合格成绩,并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由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加署我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有关毕业信息,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系统,国家承认学历。
2.学位申请
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向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申请条件
① 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② 学习期间平均成绩达70分以上,学位英语考试(英语专业为二外)成绩合格。
③ 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一年内提出申请。
④ 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申请时间
学校接受申请时间为每年6、12月上旬。
(3)学位外语考试
学位外语考试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时间为每年6月、12月,具体时间可查询湖南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hnedu.cn)。
报名地点及电话:
联系电话:0755-82461220 82461221 82461223 82461283
网站:http://www.edu0755.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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